
舜皇山國家森林公園管理局、東安經濟開發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單位:
新冠肺炎疫情暴發以來,我縣房地產行業受到較大沖擊,2019年12月-2020年2月房產交易跌入低谷,建筑房地產市場形勢非常嚴峻。為認真貫徹中央、省、市系列會議精神,結合我縣房地產市場實際情況,將對購房戶實行購房補貼。
一、補貼期限
補貼時間從2020年3月5日至2020年7月31日止。繳納契稅和銷售網簽備案合同簽訂時間以及開發商提供的增值稅票時間必須在上述規定時間內。
二、補貼對象
在縣城購買合法商品房(經審定并公示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并及時到縣稅務局繳納契稅、在縣住房保障服務中心辦理商品房預售網簽備案、在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了預告登記或預抵押登記的城鄉居民(含外地城鄉居民)。
三、補貼標準
(1)購買合法的商品房為居住性質的,每套房由縣政府補貼120元/m2,契稅按實際繳納的50%給予補貼。
(2)購買合法的門面房為營業性質的,由縣政府補貼200元/ m2,契稅按實際繳納的50%給予補貼。
四、購房補貼申請及審批發放程序
(1)由自然資源局牽頭,組織住建局、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對企業提出的申請,以《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為單位,查驗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等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確定財政補貼的樓棟,并進行公示。
(2)購房人提供購房合同、辦理網簽合同備案資料、不動產登記中心預告或抵押登記資料、增值稅和契稅發票、身份證、戶口本、銀行儲蓄卡等資料。
(3)資料收集及匯總。在購房補貼實施期間,稅務局、不動產登記中心、住房保障服務中心等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安排1-2名專職人在政務中心負責資料審核(審查原件,留存復印件),審查合格后簽字蓋章。由自然資源局安排專人收集資料,按周匯總補貼數額,開具證明,提交縣財政局,由縣財政局復核并按程序報縣政府審批后,將購房補貼資金適時補貼給補貼對象。
東安縣自然資源局
東安縣財政局
東安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3月4日
責編: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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